索引号:000014348/2020-18435
发布机构: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名称: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告
文号:魏政规〔2020〕3号
主题分类:县政府文件
发布日期:2020-03-25
魏县人民政府
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
通 告
魏政规〔2020〕3号
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,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,但境外输入、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。为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,减少交叉感染,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按照省、市《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现就有关事项要求通告如下:
一、暂停集中祭扫活动
2020年清明节期间,县殡仪馆、吉祥堂及临时骨灰存放点等场所,暂停大型祭扫服务和集体共祭等聚集性活动,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,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。
二、管控零散祭扫行为
禁止在城市道路、道路绿化带、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及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、历史埋葬点、散埋坟地焚烧纸钱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,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。
三、倡导新型祭扫方式
倡导广大群众自愿选择非实地祭扫方式,采取网络祭扫、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亲人,由实地祭扫转换为情感慰藉祭祀,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。
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理解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对拒不服从,扰乱殡葬服务机构、祭扫场所正常秩序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。
魏县人民政府
2020年3月24日